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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喜歡看書嗎?

當你享受於那流暢的文字或是高潮迭起的故事情節,是否有想過,讀這本書的意義為何?

 

閱讀是一種私密的體驗,我同意。不同的人在看同一本書,自有不同的體驗。

有時候與人分享自己在書中的體會,反倒會被潑了一身冷水,你有這種經驗嗎?

有一次,我從博客來買了一堆偵探小說,被我媽發現後,被她狠狠念了一頓。

說這些都是閒書,我不服,反問什麼才不是閒書?難道我就得念紅樓夢與水滸傳不可?

我的母親認為,選書就像選朋友一樣,要慎選。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如果不想久而不聞其臭,就與善人居吧。

乍聽之下是挺有道理的,但我依舊不那麼認為。

 

難道不具有教化意義的書就沒有其價值嗎?這點是值得我們挑戰與省思的。

看看你書架上的書,有多少本是因為它具有深遠的教化意義,對你人生有幫助你才買的?

至少我在書店買書時,我絕不會以教化意義為優先考慮。除非我有特殊的目的,像考研究所什麼的。

大多數人,應該還是以樂趣為主吧。

你買了這本書,一定是它對你而言是如此的有趣、你喜歡閱讀它你才買吧?

那他一定具有教化意義嗎?不一定。

但如果你喜歡具有教化意義的書,那一定是當你閱讀它時,這種意義帶給你樂趣。

簡言之,我認為閱讀文學的意義在於文本所提供的樂趣,而非它是否有教化功能或是得過獎的好書。

 

現在想起來,那些偵探小說其實有些並沒有那麼精采,

雖然都是偵探小說,但的確有良窳之分,但也要透過大量的閱讀你才懂得分別。

自己在閱讀過而能了解到這是不是一本好書,我認為這比別人告訴你這書不好更令人心服口服。

像我個人就很喜歡阿嘉莎‧克莉絲汀的書, 

一個都不留的結局以及那巧妙的犯罪手法真的能讓我在炎熱的六月天打寒顫。

與其他的作家一比,它就像夜空裡那顆最亮的星星,

無論經過了多少光年,來到我的眼前,卻依然驚艷。

 

如果你看了這篇文章,也心有戚戚焉,

我推薦你可以翻翻「閱讀兒童文學的樂趣」這本書,

你將會發現,不只我們自己要閱讀的有樂趣,

更能利用一些策略把這種樂趣教導或分享給你身邊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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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ussick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1) 人氣()